以立窯法工藝生產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不久前發布了《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說,為了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工作,促進節能減排,經國務院批準,決定調整和完善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增值稅政策。通知對有關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涉及到多種建材產品。 一是在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中規定,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特定建材產品,是指磚(不含燒結普通磚)、砌塊、陶粒、墻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道路護欄、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溫材料、礦(巖)棉。 二是在對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中規定,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廢舊瀝青混凝土用量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采用旋窯法工藝生產并且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對經生料燒制和熟料研磨工藝生產水泥產品的企業和對外購熟料經研磨工藝生產水泥產品的企業均規定了摻兌廢渣比例計算公式。 三是在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現的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中,涉及到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有:磚類,非黏土燒結多孔磚和非黏土燒結空心磚、混凝土多孔磚、蒸壓粉煤灰磚和蒸壓灰砂空心磚、燒結多孔磚(僅限西部地區)和燒結空心磚(僅限西部地區)。砌塊類,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輕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燒結空心砌塊(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頁巖為原料)、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石膏砌塊、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塊。板材類,蒸壓加氣混凝土板、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鋼絲網架聚苯乙烯夾芯板、石膏空心條板、玻璃纖維增強水泥輕質多孔隔墻條板(簡稱GRC板)、金屬面夾芯板(其中有金屬面聚苯乙烯夾芯板,金屬面硬質聚氨酯夾芯板,金屬面巖棉、礦渣棉夾芯板)。建筑平板(其中有紙面石膏板、纖維增強硅酸鈣板、纖維增強低堿度水泥建筑平板、維綸纖維增強水泥平板、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通知中對以上產品應符合的技術要求都作了明確規定。 其他還包括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混凝土磚、燒結保溫磚(砌塊)、中空鋼網內模隔墻、復合保溫磚(砌塊)、預制復合墻板(體)、聚氨酯硬泡復合板及以專用聚氨酯為材料的建筑墻體。 通知中明確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的黏土實心磚、瓦,一律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不得采取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通知強調,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窯法工藝生產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中還強調,廢渣摻兌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計算,不得以體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