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價上漲4%成發改委最終協調結果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膠著半年,煤電僵局“全面破解”曙光終現。2008年12月至今,五大電力集團(及華潤)與煤炭企業的2009年重點合同煤合同,至今大多未能簽訂。
6月15日,《21世紀經濟報道》從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煤電矛盾的解決,近期可能獲突破性進展。國家發改委已明確介入煤電協調,而協調方案很可能就是“煤價上漲4%”。當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華潤集團和華能集團相關高管處,也證實了這一消息。
“最終的價格和協調方案的出臺時間,要等待國務院敲定。”這位知情人士表示,方案的出臺時間“應該不會太久”。
此前曾有消息稱,6月15日,煤電雙方將重啟談判。但《21世紀經濟報道》獲得的最新消息是,煤電雙方將不會再談判,而是等待國家發改委的最終協調方案出臺。
事實上,“煤價上漲4%”的方案,從2009年3月就開始醞釀,(詳見《21世紀經濟報道》4月1日報道《電煤膠著轉折跡象:發改委提議漲價4%方案》),而5月底,山東主要煤炭企業與五大電力簽訂的電煤協議也是,在2008年年初的價格基礎上,煤炭價格上漲4%(因煤炭增值稅上調,價格相當于在2008年的基礎上不漲不跌)。
“煤炭系統可能對協調結果不會滿意,但不可能不簽訂協議。”上述華潤集團高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但也有電力系統人士擔心,即使協調方案最終出臺,煤炭企業的執行仍可能是一個問題。
為何是4%?
這位華潤集團高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協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4%”的可能性極小,應該仍為發改委此前已形成的“煤價上漲4%方案”。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2009年3月底獲得的消息,2009年春節后,五大電力集團和華潤集團就已達成一致,表示“可以做出一定的妥協”,并向發改委提交了“不漲不跌”的折衷方案。但這一方案被煤炭企業拒絕。
3月,國家發改委曾多次召集煤電企業開會了解情況。最終,電力一方再次做出讓步,同意“煤價在2008年合同價的基礎上上漲4%”。這一方案也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認同。
為何是4%?因為今年煤炭企業要求漲價的一個理由是,煤炭行業增值稅由原先的13%上漲到今年的17%,大幅增加了煤炭企業的成本。所以,電力企業為盡快落實合同,愿意承擔這4%的成本。
5月底,在山東省省政府的協調下,“五大電力”與山東省主要煤炭生產企業簽下2009年重點合同協議,而價格正是在2008年年初的基礎上上漲4%。盡管山東的煤炭供應量并不大,但這卻開啟了煤炭企業接受4%漲幅的先例。
發改委出手
不過,雖然電力企業迫切希望政府介入協調,但煤炭一方堅持:政府已全面放開煤價,市場化定價的改革方向不可逆轉。
實際上,“堅持市場定價”是發改委在2008年福州煤炭訂貨會就定下來的基調。因此,國家發改委是否應該介入煤電矛盾的協調,一直存在爭議。國家發改委也希望,煤電雙方能夠通過談判達成協議。
然而,半年過去,煤電雙方僵局卻一直未解。國家發改委意識到,重點合同電煤不簽,將造成不利影響。
6月10日,在2009年全國電力迎峰度夏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已指出,“由于當前部分電力企業經營虧損,發輸電矛盾較為突出,一些電煤合同尚未簽訂,加之不可預見的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影響,今年夏季,仍有少量地區存在限電可能。”
而就在該會議召開前夕,《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煤炭系統獲得的消息稱,國家發改委近期與中煤協會合作,完成了一個與電煤價格有關的急件。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國家發改委于上周重啟了“電煤協調”,最終方案將交由國務院高層拍板。但這一消息,并未得到國家發改委的證實。
前述華潤高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雖然方案目前還沒最終敲定,但預計近期就可以出臺,屆時,煤電雙方不管對方案滿不滿意,都得接受,“不接受就是違反國家政策”。
此前,部分煤炭企業并不滿足于“煤價上漲4%”。據《21世紀經濟報道》了解,目前,神華及山西省煤炭企業態度仍較為堅決。其中,神華集團堅持煤價應上漲82元至540元/噸,而若上漲4%,則煤價僅約為486元。
而繼山東之后,有媒體報道稱,貴州、河南、新疆等地的煤炭企業也已簽了年度合同,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五大電力”和華潤了解到,目前,僅山東一省簽定了合同,“其它省區,目前都在等著發改委協調方案出臺一并解決”。
數百億的“掛賬”
前述華潤高管表示,電煤雙方能在山東簽訂合同,除政府協調外,也反映了“煤炭企業對市場的正確評估”,“特別是在山西復產規模加大后,煤炭市場整體供大于求的形勢實際已形成”。
在他看來,煤電雙方不簽合同所導致的不利因素正在積累。“不能再這樣混亂下去了,不然,將影響到經濟的正常運行。”
首當其沖的,便是煤電雙方的結算問題。盡管,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煤電雙方電煤供應,并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影響,但由于價格未定,常常導致雙方無法結算。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電力企業此前一般通過“預付款”形式向煤炭企業購煤。
不過,對預付價款的多少,煤電雙方往往存在爭議,常常導致煤企向部分電廠停供,電廠只能通過進口煤或自產煤炭補充缺口。更為重要的是,大額“掛賬”影響了企業的財務結算,對需要定期公布經營數據的上市公司來說,影響尤為明顯。
華電集團一位高層曾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目前,該集團的電煤掛賬額已達70-80億元。而上述華潤高管也告訴記者,目前,五大電力集團和華潤的電煤掛賬額,“少則幾十億,多則上百億”。
煤電兩大陣營間高達數百億的“掛賬”,由于煤價未定,既無法及時確認為煤炭企業的“收入”,也無法確認為電力企業的“成本”。
而為了準時發布財務報表,此前,煤電上市公司一般都按“預結算”或“估算”的方式,來處理這部分電煤的價款。
中煤能源(601898.SH)董秘周東洲告訴記者,中煤集團賣給五大電力電煤,約占中煤總量的40%,在2009年一季度報表中,這部分未結算的煤款,便是通一個“相對保守”的價格進行結算的,以保護投資者利益。
一位業內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此操作帶來的問題是,電力和煤炭上市公司“各算各的賬”,很難保證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只有盡快落實合同,才能保證上市公司的半年報不再出現類似情況”。
協調的成本
但即使發改委的協調方案能及時出臺,對膠著半年的煤電雙方來說,理順供需關系仍需一個過程。此前,在長達半年的僵持階段,煤炭供需雙方,都已找到了各自的“解決方案”。
電力企業大多已通過“進口煤”及“自產煤炭”進行了供應缺口補充,而加大煤炭進口,已對國內煤炭企業已形成一定壓力。
直至5月23日,五大電力仍在“海外煤炭洽談采購會”上直面海外煤炭生產商和貿易商,意圖加大進口電煤。據一知情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就此,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一位領導,曾以個人名義向國務院寫信表示了擔憂。
不過,煤炭企業也有自己的“出路”。
雖然,五大電力與華潤結成的聯盟一直宣稱,“與神華和山西省煤炭企業仍一單未簽”,但神華和山西煤炭系統的相關負責人分別回應稱:“早在2009年一季度,神華就已經完成了本年度國內電煤長約銷售合同的簽訂任務”;“外界一直說五大電力集團一單未簽,但山西的電煤合同早就簽完了”。
上述華潤高管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五大電力和華潤確實一單未簽,“神華和山西所說的‘完成合同簽訂量’是指,把原屬‘五大電力’和華潤的合同,改為跟中間商簽訂了,實際是想先占據鐵路運力。”
但五大電力集團和華潤并不希望增加一個中間環節,堅持要求與煤炭生產商直接交易。這位華潤高層明確表示,“(神華和山西與)中間商高價簽的合同,如果想加價后再賣給電廠,我們肯定不會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