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政府發文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
發布日期:2013-10-04
為全面提高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近日,貴州省政府印發《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在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從2013年開始在全省推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
據了解,該省生活垃圾處理以衛生填埋技術為主,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垃圾填埋二次污染風險加劇,表現在:一是生活垃圾產生量快速增長,大部分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二是垃圾填埋場滲漏風險較高,滲濾液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難以治理;三是貴州省喀斯特地貌占全省總面積73%,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連通,水體污染容易擴散。
為探索一條符合該省省情、處理工藝安全可靠、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的垃圾處理新技術,在先期開展貴定縣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遵義市垃圾衍生燃料替代水泥生產燃料等試點項目建設基礎上,借鑒其他省(市、區)的先進經驗,貴州省政府決定在全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
按照新印發的方案,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將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統籌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生活垃圾處置與污泥處置相結合,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注重城鄉統籌、區域規劃、設施共享,提高設施利用效率,合理確定服務覆蓋面,積極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技術的創新與產業化應用,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水平,實現垃圾無害化處理目標的原則。
按照這一方案,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工作目標是:
---以日產2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為依托,將水泥廠周邊30~50公里服務半徑內縣城、鄉鎮及沿線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至水泥廠進行處置。
---2015年底前完成貴州全省47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建設,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生活垃圾多元化處理體系,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比例達到30%。
---到2020年貴州省縣城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5%以上,高于西部平均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按照這一方案,貴州省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將采取“兩步走,一評估”的推廣模式,47個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設施分兩批建設。2013年10月前,完成第一批11個項目的可研報告和初步設計,年底前開工建設,2014年底前投入運行。項目建成投運后,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其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及社會風險有關技術指標進行全面評估。2015年8月前完成第二批36個項目的主體工程建設,年底前投入運行。
考慮到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方案規定,各地可因地制宜選擇技術路線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對于垃圾焚燒發電條件成熟、垃圾量滿足處理需求、已完成前期工作的地區,也可以選擇垃圾焚燒發電技術。
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門一是要引導項目科學布點。各地在申報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時,應介紹周邊水泥廠的基本情況,并充分考慮各種因素,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垃圾收集運輸條件、當地環境敏感性等因素,合理布點,因地制宜選擇適用技術。原則上項目所服務的縣城、鄉鎮及運輸沿線農村生活垃圾日產量需達到一定規模(至少100噸以上),且該服務范圍內沒有規劃建設其他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設施。
二是要促進項目落地實施。要選擇積極性高、規模大、效益好的新型干法水泥廠承擔協同處置任務,新建水泥廠要預留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相應接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為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按程序要求盡快審批。
三是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貴州省有關部門需按照“渠道不亂、投向不變、統籌安排”的原則,積極整合現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予以支持,并積極向國家爭取中央資金支持。2013-2015年,貴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每年安排1.5億元用于對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建設企業貸款貼息或補助,其中5000萬元用于縣、鎮(鄉)、村垃圾收運系統建設補助;省環境保護廳每年安排1000萬元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貸款貼息。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按照有關政策予以支持。
四是落實各項支持政策。市容環衛部門運輸生活垃圾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降低垃圾運輸成本。供水、電力部門應保證實施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水泥生產線的用水、電力供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稅及價格補貼政策。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符合條件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自該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實施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水泥企業的上網電量,按照國家相關電價政策予以支持。
五是穩步推進產業化及市場化運作。逐步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有實力的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等形式參與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采用BOT、TOT、委托經營、合資經營等多種模式市場化運作。
方案還要求,貴州省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責任。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政府是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建設及運營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要總體負責、分管領導要具體落實,要按照屬地管理、政府引導的原則,積極規范引導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循序漸進。要明確專人按照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抓緊落實項目實施單位和建設條件,及時開展前期工作,加快項目落地,落實政策支持,保證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要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原則,繼續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采取各種方法保障生活垃圾及時足量清運,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收運率,擴大收集覆蓋面,保障垃圾供給充足,確保協同處置設施“建起來、轉得動、用得好”。各地要積極推行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委托供水企業代收的“三費合一”收費模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