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知識問答
發布日期:2008-07-28
1、什么是違章操作?
答:是指勞動生產過程中違反國家頒發的各種法規性文件和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機關指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決定等。
2、什么是事故隱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①物的不安全狀態②人的不安全行為。
3、特種作業及人員范圍包括哪些?
答:(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鉤)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4、對特種作業人員有什么要求?
答:應年滿18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的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者,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