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手法也“3D”
發布日期:2012-08-19
文/王文華
當電影、電視和電玩都進入3D時代,企業的營銷手法也必須“3D”,即移動、互動、運動三個“動”。
先說“移動”。消費者不斷移動,營銷不能再維持靜態。時代啤酒是比利時最知名的窖藏啤酒品牌,它的手機應用程序,根據顧客的地理位置提供促銷訊息。走在路上突然想喝一杯,用手機把街景拍下,應用程序就可告訴你最近的酒吧在哪里。但這種一對一式的移動營銷,有用但不有趣。“移動”再加上“互動”,黏度才高。
“Mini汽車落跑”游戲,在斯德哥爾摩市中心擺設一輛虛擬的車(地上畫出Mini的形狀),消費者走到50公尺之內,就可用手機應用程序“搶到”這輛車。搶到后可立刻落跑,其他人可從應用程序上看到車在哪里,追到50公尺內把車搶過來。誰能保住虛擬車一周,不被別人搶走,就可得到一輛實體的Mini。這款游戲讓車迷深感興趣。
消費者之間互動的性質,不止于告知或競爭,更深化到激勵的層次。耐克的“GPS”應用程序,讓你和朋友們都知道你跑步的距離和時間,也讓你和不同位置的同好賽跑。當朋友在你的Facebook(社交網絡服務網站)上對這次賽跑按“贊”,你還會實時收到朋友的加油訊息。
上述活動雖然酷,但只達到單一“活動”的業績目標。最深層的營銷,能改變消費者心態,塑造社會潮流,形成“運動”。
星巴克鼓勵民眾參與公共事務,在美國總統大選日贈送每位已投票的民眾一杯免費咖啡,廣告文案說:“因為您和星巴克的交情,不只是咖啡而已。”當天,星巴克送出兩百萬杯咖啡,讓選民們在咖啡廳內交流情感,也順便賣出了大量的糕點。凝聚了社群,改變了世界,賺到了錢,這是營銷的最高境界。
如今,打廣告、喊口號、發傳單等單一的手法已經過時了。要打動新一代的顧客,賣方必須提供更實時、更動感、更有趣、更有心的參與模式。消費者不希望被銷售,他們希望被咨詢、被娛樂、被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