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板當做客戶來對待
發布日期:2014-01-18
作者:孫虹鋼
某呼叫服務中心規定對每次客戶服務進行評價,評價為“一般”的,屬于正常值,評價為“滿意”的,每次獎勵10元,評價為“不太滿意”的,每次罰10元。
幾個月下來,員工阿亮平均每個月“一般”有70%,“滿意”有10%,“不太滿意”有20%,結果,月月都被扣錢。阿亮很不服氣,向經理投訴說,我有80%的工作是達標或者超標的,為什么每個月都還被扣錢呢?經理向他解釋:公司付基本工資給他的條件是100%達到標準即“一般”。如果其中有哪幾次服務超標,就獎勵,有哪幾次不達標,就扣罰,規則很簡單。阿亮的問題,是對于公司的規則有“自己”的理解,才覺得不公平。
滿足客戶要求是我們的職責。對于客戶提出的要求,達到了,客戶付款,達不到,客戶要退貨、賠償,很正常。企業說,我付給你工資,條件是你得給我我想要的東西。但很多員工不明白這一點,要求尊重、認同、表揚,其實就是撒嬌的行為。
職場交易也是交易,把老板當做你的客戶。你是在給老板打工,但你同時也在做自己的生意,你是因為覺得劃算才繼續和老板交易的。如果你這樣想和做,你自己的職業生涯和你的企業就一定和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