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
據中國政府網1月19日消息,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
批復指出,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杭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逐步把杭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和美麗中國先行區。
批復強調,重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3334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并逐步擴展到新設立的富陽區。加強市區內空間管控,強化對所轄市、縣和重點鎮的規劃引導,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進一步加強與上海、寧波等周邊城市的協調合作,切實發揮杭州市對浙江省以及長江三角洲南翼的引領帶動作用。
批復要求,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按照綠色循環低碳的理念規劃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路、水運、鐵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加強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優化長江三角洲城市群交通網絡。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做好停車場規劃布局,推動城市停車場建設。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和給排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按要求開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加強對各類設施用地的規劃控制和預留。劃定城市藍線保護范圍,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結合水域自然形態進行保護和整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設節水型城市。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