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對水泥企業生產用電實行階梯電價
來源:發改委網站 發布日期:2016-02-24
國家發展改革委21日稱,為促進水泥行業結構調整,我國決定對水泥生產企業生產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淘汰類以外的通用硅酸鹽水泥生產企業生產用電實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綜合電耗水平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
通知明確,水泥企業用電階梯電價按年度執行,數據的核算基期為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國家將根據情況適時調整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電耗分檔和加價標準。各地也可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大階梯電價實施力度,提高加價標準。
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對淘汰類以外的通用硅酸鹽水泥生產企業實施的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相應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