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在水泥等行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
近日,工信部印發《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并附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計劃中明確,在鋼鐵、化工、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電石、鐵合金等行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過剩產能的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現行能耗限額標準,對工業企業執行能耗限額標準情況進行專項監察。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的通知
工信部節函〔2016〕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節能監察機構:
為充分發揮節能監察在推動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持續提升工業企業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我們制定了《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3月7日
附件:
2016年工業節能監察重點工作計劃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依法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促進工業企業加強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圍繞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節能監察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法規、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依法開展節能工作,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的節能監管等工作,實施重大工業節能監察專項任務。
(一)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在鋼鐵、化工、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電石、鐵合金等行業,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化解過剩產能的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現行能耗限額標準,對工業企業執行能耗限額標準情況進行專項監察。按照《電石、鐵合金行業能耗限額標準貫徹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14〕78號)要求,對2015年度電石、鐵合金行業能耗限額標準專項監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對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糾正措施,予以處理。
(二)階梯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專項監察。各地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電解鋁企業電耗核查手冊的通知》》(工信廳節〔2015〕65號)要求,對電解鋁企業落實階梯電價政策情況進行專項監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88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要求,對水泥企業落實階梯電價政策情況進行預警監察。
(三)電機、配電變壓器能效提升專項監察。各地區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關于組織實施電機能效提升計劃(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3〕226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配電變壓器能效提升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5〕269號)要求,對照在用低效電機淘汰路線圖、高耗能配電變壓器年度淘汰計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生產和使用企業實施監察,核查落后設備淘汰情況,督導企業按要求完成停止生產和淘汰的任務。
(四)燃煤工業鍋爐能效提升專項監察。各地區要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號)、七部委《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14〕2451號)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核實鍋爐能源利用效率及落后鍋爐淘汰任務完成情況。
二、依法履行職能,持續做好日常節能監察
依據《節約能源法》賦予的職責和要求,繼續做好對工業企業的日常節能監察工作,促進節能監察工作系統化、規范化,確保精準、高效。
(一)工業企業貫徹節能法律法規情況的監察。各地應積極組織對轄區內工業企業執行《節約能源法》等節能法律法規情況、重點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崗位設立和能源管理負責人聘任情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等節能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察。
(二)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按照《節約能源法》規定及國家、地方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有關要求,監察重點工業企業能評制度執行情況,包括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實施情況、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等。
(三)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情況的監察。對照《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前三批)、《高耗能老舊電信設備淘汰指導目錄(第一批)》及其他相關淘汰落后目錄等政策文件,對工業企業執行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制度情況進行監察。
三、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能力建設
(一)創新工業節能監察機制。組織不同地區的節能監察機構,開展跨區域節能監察交叉檢查,強化節能監察督查,促進節能政策落實和監察執法交流,創新節能監察機制。組織技術能力較強地區的節能監察機構,支援監察能力較弱地區開展節能監察工作,帶動和促進不同地區節能監察工作平衡發展。
(二)提升工業節能監察能力。制定工業節能監察執法規范,選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編制節能監察實施指南,組織宣貫培訓,統一執法程序、監督程序和要求。繼續開展節能監察培訓和交流活動,提升節能監察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研究建立工業節能監察信息化平臺,不斷提升各地工業節能監察信息化水平。
(三)健全節能監察組織體系。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并推動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工業節能監察體系,配備精干工作人員,保障節能監察工作順利開展。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科學合理配備節能執法裝備,著力強化監察力量不足的市、縣級節能監察能力,為發揮專業技術優勢提供支撐。省級節能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市、縣級節能監察機構的業務指導,逐步形成目標統一、職責清晰的節能監察組織體系,不斷提高節能監察工作效能和業務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工業節能監察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規劃安排,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監察計劃,明確目標進度,細化措施手段,確保各項監察工作按期高質量完成,助推工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二)嚴格依法行政。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規范節能監察工作程序,督促被監察單位依法用能,對違法行為嚴格落實整改和處罰措施。
(三)強化輿論引導。各地區要定期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開節能監察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擴大社會影響,發揮引導作用,營造良好氛圍,督促用能單位落實好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四)嚴格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對工業節能監察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請各地于3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2016年度工業節能監察計劃;于11月底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年度工業節能監察工作總結報告(包括專項監察、日常監察工作總結和實際監察企業名單及監察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