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主動將水泥窯徑淘汰標準提高到窯徑3.0米
來源:福建日報 發布日期:2017-02-20
構建綠色價格政策體系,利用市場價格機制促進節能減排,這項工作我省走在全國前列。記者13日從省物價局獲悉,近年來,福建省加大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征收高于普通電價的電費。2013年以來,先后對3218家企業執行差別電價,累計征收差別電價13億多元。
除國家規定的8大高耗能行業外,福建省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增加建筑飾面石材、鋼鐵/玻璃和落后產能等3類企業。同時,提高淘汰標準,國家規定淘汰類水泥行業窯徑2.2米,福建省主動將淘汰標準提高到窯徑3.0米;針對建筑飾面石材企業點多面散、亂排亂放現象嚴重的情況,實行產業集中區內外不同電價,并將征收標準提高為國家標準的1.5倍;對未在期限內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企業,逐年提高加價標準。
運用差別電價取得明顯成效。目前,福建省未遷入產業集中區、減排不到位的水泥、建筑飾面石材企業已大量關停,大部分列入執行名單的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產能企業已停產或轉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