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進展情況
發布日期:2007-01-06
一、浙江省水泥工業及其結構調整工作的概況
浙江省現有規模以上水泥企業266家,民營及其它經濟類型的企業占97%;各種水泥窯型500臺左右,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33條。2002年全省水泥總產量為5793萬噸,居全國第四位,占全國比重的8%,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的產量為815萬噸、水泥1115萬噸 (含粉磨站) ,占全省水泥總量的19.2 %。實現產品銷售收入13.7億元,占全國的10%,利潤總額8.8億元,占全國的19%。
今年以來,水泥行業產銷兩旺,價格穩中有升,各項總量指標創歷史最高水平。1-6月,全省累計生產水泥3310萬噸,同比增長29.5%;實現產品銷售收入76億元,同比增長25.6%;實現利潤總額3.54億元,同比增長57%。1?7月,全省水泥的總產量為3923.68萬噸,占全國的8.9%,位于山東省之后,居全國第二位;產品銷售收入90.90億元、利潤總額4.89億元、稅金總額6.89億元、資產總額228.01億元,均居全國第二位,分別占全國的10.14%、18.89%、10.84%、7.55%;工業總產值91.09億元,占全國的9.30%,居全國第三位。從上半年情況看,生產總量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在去年高基點上再創歷史新高。
我省自上世紀末開始大抓水泥工業的結構調整以來,通過政府和全行業的不懈努力,取得了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全國領先的顯著成績。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的產能呈現快速增長勢頭,由2000年的2%增長到2002年的22.4%,2003年底將達到36%以上,預計2005年底將達到60%以上。
二、浙江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進展情況
我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具有三個特點:
(一)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堅決淘汰落后生產工藝。
1998年時,全省共有水泥企業408家,平均產能9萬噸,總計734臺水泥窯中立窯達674臺,占91.8%;而回轉窯僅60臺,占8.2%,其產量約占全省水泥總量的17%,低于全國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立窯中的1/3還屬于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范圍,回轉窯也多為高耗低效小規模的落后設備。直至2000年,代表水泥生產先進工藝的窯外分解生產線全省僅有6條,日產1000噸以上新型干法窯省內還是空白,新型干法回轉窯水泥產量僅占水泥總量的2%,遠低于全國平均10%的水平。我省經濟發展總量全國領先的地位和水泥工業落后的工藝裝備及低檔的產品結構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根據國家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和總量控制的產業政策,我們通過運用法律的、行政的和經濟的手段推動了以“控制總量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拆除直徑2.2米以下機立窯工作。經過三年多時間的淘汰落后工作,到2001年底,全省共拆除機立窯230臺,壓縮落后生產能力1000余萬噸,省財政共拿出拆窯補貼資金2300萬元,用于拆窯補貼。全省水泥企業從400多家削減為295家,水泥產量達到4236萬噸,企業平均產能增加到14 .6萬噸,產業集中度增加50%。2002年,在水泥銷售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全省繼續關閉機立窯19臺,水泥生產企業進一步削減至276家,水泥總產量達到5793萬噸,平均產能21萬噸,集中度再次提高50%。從2001年開始,僅杭州市為整治城市周邊立窯企業,共關停立窯企業20家,拆除機立窯生產線42條,壓縮生產能力350萬噸,處置企業資產11.2億元,分流在職職工9500人。
(二)加快發展新型干法水泥,滿足市場需求。
為了加快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發展速度,滿足市場需求,2000年9月份,省經貿委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浙江省的實際情況,出臺了首個產業發展指導意見《浙江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與發展指導意見》,明確了我省水泥工業要“以市場為導向,加快先進工藝的發展速度,加大落后工藝淘汰力度,著力優化水泥工業結構,使我省由水泥大省向水泥強省轉變”的發展方向和目標。該產業指導意見對全省水泥行業轉變觀念、提高認識、達成共識,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我省以民間資本為主的投資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熱潮日益高漲。到2001年底,經審批立項的新線累計達30余條;2002年,又有20多條新線通過立項;到2002年底,已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產能力1300萬噸,占全省水泥總產能的比例達到22.4%;到目前為止,共有33條新型干法生產線建成投產,其中日產5000噸1條、日產2000?2500噸12條;到2003年底,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能力的比例將達到36%左右,預計到2005年底,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能力可以超過60%。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我省自1998年開展水泥工業結構調整以來,除了建設新型干法窯水泥生產線外,沒有新建過其他窯型的水泥生產線。
在水泥工業結構調整中,我省水泥項目的投資來源主要依托民間資金的加入。據統計,2001年以來,全省水泥項目建成和批準立項的總投資額117.19億元。其中,銀行貸款資金43.37億元,占總投資額的37.0%;企業自籌和股份合作資金63.87億元,占總投資額的54.5%,外資(包括港臺資金)9.94億元,占總投資額的8.5%。
(三)已建成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運轉情況良好。
在水泥工業結構調整中,從我省已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運轉情況看,經濟效益十分顯著。
1、日產1000噸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總投資平均在9000萬元左右,投產后達產達標時間一般在一個月內,個別在3-4個月。平均日產量在1200-1500噸,年產水泥60萬噸左右。噸熟料標煤耗在120千克左右,噸水泥電耗在85-95千瓦時之間,個別企業電耗在82千瓦時。噸水泥平均利潤在40-60元,一條生產線年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左右,一般運行3年左右,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全部投資。我省在2001年建成的一些生產線,到今年年底可望將投資全部收回。
2、日產2500噸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投資總額在2億元左右,個別同時上兩條生產線的企業,總投資只有3億元。絕大部分企業達產達標順利,日產熟料量一般在2700-2800噸,一條熟料生產線的月平均利潤在500-600萬元。
3、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經濟效益明顯優于機立窯。2002年,一些既有新型干法窯又有機立窯的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顯示:在生產成本方面,新型干法水泥的噸成本低于立窯水泥5-10元,而在銷售價格方面高出立窯水泥5-10元。
實踐證明,新型干法水泥完全可以通過競爭來取代立窯水泥。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電力不足影響了部分水泥企業的結構調整和正常的生產經營。
2、全省的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發展不夠平衡,有些地區及企業進展不夠快,有的對機立窯的存在和發展仍有眷戀和僥幸心理。
3、有的企業投資有盲目傾向。
四、政府部門在引導和規范行業發展中的一些做法
在引導、規范和管理水泥行業發展方面,各級政府部門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掌握行業發展的現狀和條件。
為了加強水泥行業管理,深化水泥結構調整進程,2000年以來,省經貿委對全省水泥行業的現狀和資源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和了解,先后完成了《浙江省水泥工業發展戰略研究》和《浙江省石灰巖資源現狀與開發利用情況的調查報告》。并通過參與水泥生產許可證換發證工作,進一步掌握全省水泥企業現狀的詳細資料,為制定切合我省實際的發展規劃,引導行業正確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針對我省水泥工業普遍存在著企業規模小、環境污染大、市場競爭力低、經濟效益差,行業結構嚴重失衡的現實情況,省經貿委在2000年9月適時發布了《浙江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與發展指導意見》,一方面嚴格禁止新建機立窯水泥生產線,同時積極引導鼓勵建設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根據新型干法水泥發展態勢,及時進行政策引導和調控。2002年初,省經貿委就加強水泥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發文規定:今后原則上不再審批日產2000噸以下的水泥項目,重點支持發展日產2000噸以上并積極鼓勵日產4000噸新型大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建設。2002年底,省經貿委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水泥投資項目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新布點水泥項目的控制,明確支持日產4000噸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的建設,同時明確今后對日產2500噸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新布點項目嚴格控制,并取消了5條日產2000噸以下尚未開工建設的新型干法水泥項目建議書。為了進一步加快我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水泥工業的健康發展,今年年初,省經貿委對原有水泥工業的發展規劃進行了調整,發布了《浙江省“十五”后三年水泥工業發展指導意見》,并在今年3月份召開了全省水泥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我省水泥工業的布局原則和發展目標,引導企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促使我省水泥工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和合理。針對浙江新型干法水泥工業快速發展的態勢以及浙江水泥工業發展空間已不能完全滿足大量民間資本投資需求的情況,及時提倡并鼓勵、支持有條件的水泥企業積極向外拓展,利用自己的資金、管理、營銷、技術優勢,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鼓勵企業到省外發展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有條件的更可以到國外去投資辦廠,發展成為跨省、跨國公司,做大做強我省的水泥產業。據不完全統計,全省已有近20家企業開始在江西、安徽、陜西、湖北、河南等省發展新型干法水泥,投資規模近50億元。
通過適時有效的引導,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建設項目不斷地朝著布局合理和規模化方向發展。
(三)采取多管齊下的綜合性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的步伐。
目前,我省還有415臺機立窯,生產能力為4500萬噸。如果不加快淘汰機立窯的速度,新型干法水泥的發展空間就要受到限制,水泥工業結構調整的目標任務就難以完成。“十五”期間,必須再壓縮1500萬噸以上機立窯水泥的生產能力,才能使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達到規劃要求的60%以上指標。今后,淘汰機立窯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產業政策控制。嚴格水泥生產線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制度,是執行國家水泥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新線項目審批時要嚴格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上大壓小。項目立項前,企業或當地政府必須按要求承諾淘汰機立窯生產線,同時要按照全省和當地水泥工業的發展規劃要求,合理規模和布局,充分利用礦產資源、原燃材料、交通運輸、能源電力、工業廢渣等各種資源,達到全社會效益最大化。
2.經濟手段限制。充分發揮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免稅政策優先向新型干法水泥企業傾斜,逐步縮小機立窯企業的優惠政策享受范圍。為了使水泥企業的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與產業政策相協調,正確地引導水泥行業的發展,省經貿委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凡有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的水泥企業原則上不再進行資源綜合利用認定:①規模在年產15萬噸水泥及以下的機立窯水泥企業;②水泥機立窯直徑在2.6米及以下(設計規格)的生產線(企業);③在申報建設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或水泥粉磨站項目時承諾淘汰的機立窯生產線(自新項目投產之日起);④國家、省以及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明文要求限期淘汰的水泥生產線。另外,發生環保事故或在例行環保檢查中受到處罰的水泥企業,以及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水泥企業,原則上兩年內也不予資源綜合利用認定。
3.消費市場抑制。2002年11月,省經貿委會同建設、交通、水利廳聯合發文規定,各類建設工程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水泥,重要建設工程、城市住宅工程、商品混凝土攪拌站、各類大、中型水壩、橋梁、隧道(洞)、涵洞、水閘和采用水泥修筑的高等級公路與高速公路路面、各類大、中型建設工程的基礎和結構部分(包括大、中型工程所使用的承受荷載的預制構件) 必須使用回轉窯水泥。以上規定已在我省水泥市場中產生了很大的作用,隨著這一規定的深入貫徹,機立窯水泥的銷售將日見其難。
4.法律法規制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的法律法規,支持環保部門加大環保監督檢查力度,對于不能做到達標排放的企業堅決關停。積極支持地方政府對城市、風景旅游區等環境敏感地區影響景觀、污染環境的機立窯企業實施關停。
5.行政措施遏制。利用水泥生產許可證手段,在水泥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查、發放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企業在申請許可證審查時必須按照上大壓小等量淘汰的產業政策,提供履行壓小承諾的完成拆窯證明。在去年生產許可證換發過程中,省經貿委將列入杭州市計劃淘汰的20家水泥廠(42臺機立窯)一律不予換證,促使其淘汰關閉。
五、浙江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的發展趨勢
我省現有人口4647萬,到2002年底,人均水泥累計消費量為10.16噸(1983-2002年),人均年度水泥消費量1.25噸。長三角人均年度消費量為0.91噸。從發展趨勢看,我省水泥的消費高點應出現在2010年前后(人均累計消費水泥20噸)。“十?五”以來,隨著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快速增長、房地產業興旺等拉動了水泥需求量的持續增加,盡管我省的水泥產量一直處于高速增長態勢,2001年同比增長12%、2002年同比增長18%、2003年1-6月同比增長29%,但目前仍處于供不應求的局面。根據當前水泥供求形勢預測,今年我省水泥的總產量有望突破7000萬噸、2005年將突破8000萬噸。2002年,我省新型干法水泥的生產能力為1300萬噸,占全省水泥總產量的22.4%;今年年底,新型干法水泥的生產能力將達到2300-2500萬噸,占全省水泥總產量的36%左右;到2005年底,新型干法水泥的生產能力將達到4500?5000萬噸,將占到全省水泥總產量的60%以上;爭取在“十一五”期間使這一比例達到90%以上,基本完成我省水泥工業的結構調整任務。 “十五”期間是發展新型干法水泥的關鍵,我們必須要抓住這次機遇,通過發展新型干法水泥來滿足水泥需求量的增長。
從建設生態省以及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我省將機立窯工藝定性為落后的生產工藝,今后應全部淘汰。目前我省還有水泥機立窯415臺、濕法回轉窯11條、生產能力4500萬噸。預計2005年底前,可淘汰落后生產能力1000-1500萬噸。到2005年底,我省水泥總生產能力為8000-8500萬噸,水泥生產總能力與總需求基本平衡,或總能力略大于總需求。即使水泥市場出現了供大于求的現象,也為進一步壓縮落后的機立窯生產能力提供了機遇和可能,有利于通過市場競爭來調整水泥工業結構,使我省新型干法水泥占全省水泥總產量的比例盡快達到90%以上的目標。
從規避市場風險以及我省現有資源實際狀況以及近年內電力供應不足的情況出發,為防止水泥投資過熱和產能增長過快的問題,從2003年3月份開始,省經貿委在做好“十五”水泥發展規劃調整的同時,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到省外發展新型干法水泥,以避免在短時間內出現水泥投資過于集中的現象,并從審批上嚴控制新布點水泥項目,在規模上嚴格控制日產4000噸以下項目建設。
(來源:中國水泥行業網)